为了推动威斯尼斯ww2299mc本科教学的发展,提高毕业创作(设计)水平,鼓励优秀作者,选留优秀作品,为院史建设积累资料,特制定本规定。
一、毕业创作(设计)每年在规定的时间段按专业集体展览。
1.“中国画展”包括“美术教育专业国画方向”和“绘画专业国画方向”。
2.“油画展”包括“美术教育专业油画方向”和“绘画专业油画方向”。
3.“美术教育专业设计方向”可根据当年创作的专业倾向并入“视觉传达设计专业”或“环境艺术设计专业”毕业展。
4.“书法展”为书法专业毕业展。
二、毕业创作(设计)展览期间,各系组织相关教师从参展作品中按规定名额评出一、二、三等奖,并选出高水平的作品与作者沟通后留院。
1.总参展人数在30人以内者,设一等奖1名、二等奖2名、三等奖3名。
2.总参展人数在60人以内者,设一等奖2名、二等奖4名、三等奖6名。
3.总参展人数在120人以内者,设一等奖3名、二等奖6名、三等奖9名。
4.学院为获奖作者颁发获奖证书,对作品留院作者颁发收藏证书。
5.奖励金额分别为:一等奖500元、二等奖300元、三等奖200元,留院作品收藏费500元。
6.如当年参展作品中没有符合留院标准的作品,可空缺。
7.对作品获奖并被选留的作者,可同时获得相应等次的奖金和收藏费。
8.对多位作者合作的作品,学院将给每位创作组成员颁发获奖证书,获奖证书上的排名按贡献大小先后排列,但评奖等次与奖金发放均按一件作品计算。
三、为了体现辅导教师的辛勤付出,毕业创作(设计)指导教师每辅导一名获奖同学(不分等次),学院补助100元。
本规定自2017年5月开始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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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5月9日